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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涉民企案件廉洁办案监督卡
时间:2023-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发现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有以下行为,涉案企业及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互联网举报或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报或反映。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吃拿卡要”,接待涉案企业或当事人“冷硬横推”的;

二、越权办案,随意插手经济纠纷,以检察权干预企业合法自主经营的;

三、机械执法,办案方式简单粗暴,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的;

四、利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或企业合规制度收取办案费用或者当事人好处的;

五、与涉案企业或当事人有法定应当回避情形而未回避的;

六、为涉案企业及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涉案企业及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的;

七、接受涉案企业或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宴请或者其他利益的;

八、向涉案企业或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的;

九、在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

十、私自截留、挪用或私分涉案企业扣押款物等其他违反廉洁办案规定的。

举报电话:02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互联网举报: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

来信(来访):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4号检察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