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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3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第四季度,我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法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

2023年第四季度,我院共记录报告43件。从记录报告的数量看,较2022同期填报72件相对减少。从记录报告的主体看,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填报27件,占比 62.79%。从记录报告的内容看,反映检察履职情况、了解案事件进展、依法监督检察工作共42件,占比97.67%。反映在非工作时间、非办公地点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的1件,占比2.33%。反映检察人员过问、领导干部干预插手的0件。从记录报告的对象看,检察人员被记录报告0件。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数量持续减少,表明检察机关通过教育引导、定期通报、以案示警等一系列举措,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的成效不断巩固,检察人员纪律规矩之弦越绷越紧,检察人员公正司法、廉洁从检的理念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驰而不息落实“有问必录”,强化“有责必究”,持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落地落细落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等渠道对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