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36.5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 2.5 万元,主要原因是 减少公车使用,减少公务接待,节约经费 。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9.5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 0.5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减少支出。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2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6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 2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服务检察业务一线 ,为保证重点 ,适度增加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年未安排公车购置 。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1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 4 万元,主要原因是 减少公务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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