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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天津检察共成长】十年从检路,无悔刑检人
时间:2022-10-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张志超

   

  入职天津检察12年,适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检察干警,一路走来见证了天津检察的改革与发展,天津检察也给我带来了成长与收获。工作以来,我从公诉到未检,后回到公诉再到刑检一部、二部,虽然科室名字换了多次,但我始终坚守在刑事检察工作岗位。

  从检路上的“好学者”

  2011年我转正进入刚刚成立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次年迎来了党的十八大召开,十八大之后的五年,我见证了未检事业的不断发展,我也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和预防帮教的实践中掌握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核心业务,积极投身社会治理,呵护祖国的未来。

  2016年下半年天津检察实行员额制改革,我光荣地成为首批员额检察官中的一员,深感责任重大。2017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天津检察系统员额制改革也进一步推进实施,我迎来了更为艰巨的挑战,也取得了更大的收获。按照员额制改革要求,案件必须由员额检察官办理,但因首批入额人数有限,公诉部参与轮案的检察官人数较少,2017年5月至12月我共办理公诉案件161件,相当于每天受案1件。那段时间除去外出开庭、提讯,极少有工作时间留在办公室办案,审查案卷、制作文书全靠“5加2、“白加黑完成,很少晚上9点前回家,单位保安深夜12点见到我也都习以为常。虽然案件量巨大,但我也没有放松办案标准,每一起案件都夯实证据基础,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十年来无一起冤假错案发生。

  迎难而上担使命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主动申请成为武清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组主力,先后办理多起涉黑、恶案件。其中办理了一起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案为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打响了“第一枪”,庭审中我沉着应对,准备充分,得到法官、陪审员、旁听席甚至辩护人的高度评价,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初心不变砥砺前行

  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回想我在天津检察的这十几年,以“每个案件都无愧于心”为目标,办理刑事案件千余件,无一案件质量问题,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先后6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入选“天津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办案能手”、“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库”、“全国刑事审判监督人才”,并获得“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取得,也让我深感身上的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天津检察事业,为党和人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