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出租屋内,27岁的胡亮(化名)正盯着手机屏幕发呆。他刚在微博发了条“特殊药品代购”的私信,对话框里跳出几个模糊的问号——这是他第一次试探着触碰“灰色生意”。
“这药好弄吗?”对方问,胡亮心里一紧,手指悬在键盘上顿了顿。他其实知道,自己卖的“酒石酸唑吡坦”不是普通助眠药,这种国家列管的精神药品,能让人快速入睡,也能让人在停药后辗转难眠。更重要的是,它能像大麻一样,让人在反复使用中产生依赖。但想到银行卡里所剩无几的余额,他还是回了句:“货真价实,私聊价格。”
接下来的两个月,胡亮在微博、微信群里疯狂发暗号,用“失眠救星”“小蓝片”代替真名。2024年1月,胡亮收到了一条留言:“来两盒,能当大麻用不?”“当大麻用?”胡亮的手指抖了一下,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对方不是普通的失眠患者,而是想用这种药替代毒品。为了牟利,他还是把两盒药装进快递盒邮寄了出去。他没想到,这盒“小蓝片”就成了自己的催命符,快递被公安局查获并扣押。顺着快递单上的地址,警方很快锁定了胡亮的出租屋并将其抓获。
经调查,胡亮通过网络平台售卖国家列管的麻精类药品,共获利人民币300元。最终,胡亮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武清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麻精药品具有药品、毒品双重属性,一旦被滥用,本适用于治病救人的药品会变成毒品。鉴于此,群众应对不明药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食用他人提供的具有特殊功能的药品。遇到失眠等精神类疾病困扰需要购买精神类药品时,必须通过正规医疗渠道,因疾病需要服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遵医嘱、在正常剂量范围内使用,避免滥用成瘾。